发表时间: 2022-01-11 12:53:10
作者: 苏州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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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某某抢劫一案 判决如下:
一、被告人王某某犯抢劫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。 (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。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,即自2019年7月19日起至2027年7月18日止。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。)
二、责令被告人王某某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。
判决文书:https://wenshu.court.gov.cn
网检索案号:(2019)沪0113刑初2581号